尊敬的各學院領導及部門主管;
您們好!
國家藝術基金公佈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7年度指南,敬請有意向申請以下項目之學術單位於2026年5月11日(一)或之前向學院報備以下擬申請資料,倘學院在各類別申請項目超出上限, 應經院學術委員會評選後再上報,待確定名單後科研處將聯絡各申請人於6月1-6月12日期間到科研處填報申請, 謝謝。如有任何垂詢,請隨時與Peggy聯繫(E-mail: Peggychan@cityu.edu.mo, Tel: (853) 8590 2774)。謝謝。
_______學院擬申報資料:
申請人: _________________
申報項目類別:_________________
申報項目名稱 :_________________
科研管理處
2026.04.30
各類別申請指南如下:
- 2027年度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
詳細指南內容請瀏覽 : https://www.cnaf.cn/guide_detail/5549.html
申报数量
同一项目申报主体可申报1项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
资助方式
(一)国家艺术基金对聘请教师、学员交通食宿、租赁培训场所和开展艺术实践活动等给予资助,承担项目的机构或单位须将资助资金全部用于项目开支,不得向学员收取学费等其他费用,不得与自行举办的其他培训项目拼班、交叉。
(二)对具备实施条件的资助项目,国家艺术基金将先期拨付资助资金总额的50%作为启动经费;项目开班且中期监督合格后,拨付资助资金总额的30%;项目完成且验收合格后,拨付剩余20%的资助资金。
(三)项目经费支付按照国库集中支付有关制度规定执行。
(四)承担项目的机构或单位应适度控制培训规模,短期培训原则上参加培训的学员应控制在30名以内,最多不能超过50名;中长期培训原则上参加培训的学员应控制在20名以内,最多不能超过30名。要面向全国择优遴选培训对象,学员确定后应将名单及个人简历报送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核准。
(五)承担项目的机构或单位应保证培训时间,短期培训原则上培训时间应不少于60日,不超过180日,且集中培训时间应不少于30日;中长期培训原则上培训时间应不少于1年,且集中培训时间应不少于90日;国外研修计划安排在国外学习实践时间应不少于60日。培训可依据具体项目的特点和人才培养要求分批次、分地域进行。
- 2027年度艺术人才培训资助项目
詳細指南內容請瀏覽 : https://www.cnaf.cn/guide_detail/5549.html
申报数量
同一项目申报主体申报艺术人才培训资助项目不超过5项。
资助方式
(一)国家艺术基金对聘请教师、学员交通食宿、租赁培训场所和开展艺术实践活动等给予资助,承担项目的机构或单位须将资助资金全部用于项目开支,不得向学员收取学费等其他费用,不得与自行举办的其他培训项目拼班、交叉。
(二)对具备实施条件的资助项目,国家艺术基金将先期拨付资助资金总额的50%作为启动经费;项目开班且中期监督合格后,拨付资助资金总额的30%;项目完成且验收合格后,拨付剩余20%的资助资金。
(三)项目经费支付按照国库集中支付有关制度规定执行。
(四)承担项目的机构或单位应适度控制培训规模,短期培训原则上参加培训的学员应控制在30名以内,最多不能超过50名;中长期培训原则上参加培训的学员应控制在20名以内,最多不能超过30名。要面向全国择优遴选培训对象,学员确定后应将名单及个人简历报送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核准。
(五)承担项目的机构或单位应保证培训时间,短期培训原则上培训时间应不少于60日,不超过180日,且集中培训时间应不少于30日;中长期培训原则上培训时间应不少于1年,且集中培训时间应不少于90日;国外研修计划安排在国外学习实践时间应不少于60日。培训可依据具体项目的特点和人才培养要求分批次、分地域进行。
- 2027年度美术创作资助项目
詳細指南內容請瀏覽 : https://www.cnaf.cn/guide_detail/5547.html
申报数量
(一)同一项目申报主体申报组织创作项目不超过2项。
(二)同一项目申报主体可申报1项个人创作项目。
资助方式
(一)对具备实施条件的组织创作项目,国家艺术基金将先期拨付资助资金总额的50%;经中期监督合格后,拨付资助资金总额的30%;项目完成且验收合格后,拨付剩余20%的资助资金。资助资金主要用于创作采风、学术研讨、资料收集、材料购置、作品展览和结集出版等与创作和宣传推广活动直接相关的支出。
(二)对立项资助的个人创作项目,国家艺术基金将组织项目申报主体与美术作品展览机构签订收藏协议,在结项验收合格且完成作品移交后,一次性拨付资助资金。资助资金主要用于创作采风、资料收集和材料购置等与创作有关的支出。
(三)项目经费支付按照国库集中支付有关制度规定执行。
(四)对资助成果,国家艺术基金将与相关文化艺术机构、单位合作,择优组织展览、出版、研讨和宣传推广等成果运用活动。
- 2027年度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
詳細指南內容請瀏覽 : https://www.cnaf.cn/guide_detail/5548.html
申报数量
同一项目申报主体申报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不超过3项。
资助方式
(一)演出项目资助资金主要用于演出补助、运输费、差旅费、学术研讨费和宣传费等;展览项目资助资金主要用于展出补助、策展费、布(撤)展费、运输费、差旅费、展品制作(装裱、洗印)费、学术研讨费和宣传费等。
(二)深入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支持线下演出、展览与线上展播活动相融合,可安排不超过演出、展览总场次20%的网络展播场次。
(三)对具备实施条件的资助项目,国家艺术基金将先期拨付资助资金总额的70%作为项目实施经费;项目完成且验收合格后,拨付剩余30%的资助资金。
(四)项目经费支付按照国库集中支付有关制度规定执行。
- 2027年度舞台艺术创作资助项目
詳細指南內容請瀏覽 :https://www.cnaf.cn/guide_detail/5546.html
申报数量
(一)同一项目申报主体申报大型舞台剧和作品创作资助项目,每个类别不超过2项。
(二)同一项目申报主体申报中小型剧(节)目和作品创作资助项目,器乐类不超过8项,其他每个类别不超过5项。
资助类型
(一)已经完成项目策划等创作前期工作,且在2026年4月15日前未安排首演(对外售票演出即视为首演)的大型舞台剧和作品。
(二)在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之间创作演出的,深受人民群众喜爱的优秀原创中小型剧(节)目和作品。
资助方式
(一)对立项资助的大型舞台剧和作品,国家艺术基金将先期拨付资助资金总额的50%作为创作生产的启动经费,主要资助剧本、音乐、编导、舞美设计等创作核心环节;经中期监督合格且首演后,拨付资助资金总额的30%;完成规定演出场次并验收合格后,拨付剩余20%的资助资金。大型舞台剧和作品创作资助项目结项验收时须完成10场演出,其中应包括不少于2场的公益性演出;同时取得良好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网络直播演出可计入演出场次,但场次不超过2场。
(二)对立项资助的中小型剧(节)目和作品,国家艺术基金将先期拨付资助资金总额的70%,主要用于作品修改提高和演出,参加下基层、进校园等文化惠民活动;项目完成并验收合格后,拨付剩余30%的资助资金。
(三)项目经费支付按照国库集中支付有关制度规定执行。
(四)舞台艺术作品创作要根据实际需要科学合理地编制经费预算,尊重艺术本体,重视成本控制,力戒奢华舞美,反对形式大于内容的大制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