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領導、各學院及各部門負責人:
為配合澳門特區政府施政,支持社會發展、維護社區特色和增進市民福祉,澳門基金會2026年度繼續推出“社團運作經費”、“學術項目”、“社區活動”、“交流活動”四項資助計劃。“學術項目”、“社區活動”、“交流活動”三項資助計劃自7月14日起接受申請。資助計劃接受申請的資助項目類別如下(各類別章程及可申請範圍請參閱附件指引;資助計劃以“擇優批給”為原則,符合資助要求或曾獲資助的項目並非必然獲得資助。同一項目不可兼收本地區其他公共部門或公共實體的財政資助)
- 學術項目資助計劃:研究、出版、研討會、培訓
申請項目必須圍繞澳門當前及長遠發展需要,本年度重點資助領域如下: 特區政府發展策略; 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發展機遇; 粵港澳大灣區合作; 與葡語國家合作及“一帶一路"戰略發展; 經濟適度多元發展; 社會民生建設工作。
- 社區活動資助計劃:講座、工作坊、座談會、培訓、展覽、比賽、出版、社區綜合活動、社區大型綜合/嘉年華活動、大型品牌活動
資助本地依法成立的非牟利機構舉辦有助澳門社會發展,增進居民福祉,推動社團建設的活動。重點資助領域如下:
公民社會進步 : 激發澳門社區活力,發掘社區特色的項目; 維護多元文化共融,促進族群和睦的項目; 促進澳門與國家發展聯繫,推廣澳門的參與角色的項目; 促進了解澳門、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及粤港澳大灣區發展趨勢的項目; 倡導居民參與和關注社會事務,加強愛國愛澳教育、公民教育、提升知法守法意識項目; 有助澳門培養多元人才,提升競爭力的項目; 傳遞社區關懷,增進居民守望相助、增進居民福祉的項目。
社團建設或服務素質提升 : 支持社團完善組織管理制度、財務管理制度、會員登記制度等的項目;有助傳播社團服務領域資訊或政策,提升社團服務素質的項目;促進社團建設、培育骨幹成員的項目; 增加社團凝聚力和行動力的項目。
- 交流活動資助計劃:內地及港台交流、國際交流
現科研處向各學院徵集“研究”、“出版”、“研討會” 及“社區活動"項目申報意向,由於機構申請總量的限制,暫有如下安排:
- 研究項目機構申請上限為10項,全校11學院均可提交1項,最終由科研專責小組會議評選決定可申請的項目,請院學術委員會依據澳門基金會重點資助領域(特區政府發展策略; 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發展機遇; 粵港澳大灣區合作; 與葡語國家合作及“一帶一路"戰略發展; 經濟適度多元發展; 社會民生建設工作),結合大學既有學科優勢及中長期學科佈局,採用“民主+集中”的方式推薦項目。執行期 : 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6月30日
特別注意: 研究項目的產出成果(如:研究報告)必須對外發佈。受資助者可自行發佈(不接受在個人社交平台發佈)或由本會安排發佈。研究項目交由澳門基金會組成的評審委員會驗收成果。
倘未通過驗收,即時不獲發放該項目資助金額的5%,並須在指定期限內修改及重新提交研究成果。倘未按時重新提交或重新提交後的成果仍未通過驗收,視作違反第17.15 項規定的義務。
- 出版類項目各學院限投1項,如全校合計超過7項,由科研專責小組會議評選決定。(執行期 : 2026 年1 月1 至12 月31 日完成 。)
溫馨提示:出版類項目資助對象為已有著作全文(必須為定稿)擬出版的個人或團隊。(近幾年申請出版物的經驗,發現內地的出版社均要求修改稿件並且未能在執行期內完成項目,澳門基金會是不批准變更稿件,且項目不可延期, 茲建議申請團隊以澳門出版社為優先考慮,如未能如期出版項目出現退款情況將由申請團隊承擔責任)
學術著作:屬人文及社會科學範疇(包括經濟管理、政治法律新聞社會學、歷史哲學文學、語言教育藝術等)、且與澳門研究相關的學術類圖書1或電子出版物等,但不包括已出版、再版或重印的出版物。
學術刊物:在澳門定期、連續出版的學術刊物2(包括電子刊物),且收錄與澳門研究相關的文章為主,但不包括周年紀念性的誌慶刊物、會刊。
國際學術刊物:2019 至2023 年連續五年被“科學引文索引"、“科學引文索引(擴展版)"、“社會科學引文索引"、“藝術與人文引文索引"收錄的學術刊物,其最近三年的影響因子平均分需達3 分以上。
1凡由出版社(商)出版的不包括封面和封底在內49 頁以上的印刷品,具有特定的書名和著者名,編有國際標準書號,並有定價並取得版權保護的出版物稱為圖書。
2必須編有國際標準期刊號。
- 研討會/培訓各學院限投1項。如全校合計超過7項,由科研專責小組會議評選決定。(執行期 : 2026 年1 月1 至12 月31 日完成。)
如研討會或培訓項目有合辦單位,需填寫“合辦項目申請授權書"
- 社區活動資助計劃。“按需擇優申請” (執行期 : 2026 年1 月1 至12 月31 日完成。)
申請數量 : 聘有20 名或以上全職僱員的社團最多申請30 項,其中“社區綜合活動"、“社區大型綜合/嘉年華活動"、“大型品牌活動"最多合共申請6 項,“出版"最多申請6 項。
上述所有申報意向,除研究類項目外,其他三類以“按需申請”原則爲非必填項目,目前申報徵集階段僅需在7月18日(五)下午5:00前提供如下信息至科研處rmo@cityu.edu.mo 郵箱,待研專責小組會議評選決定後,將會集中通知各學院/部門團隊備齊資料到本處填報。註: 科研處不單獨接收教職員個人申請文件,請統一由各學院以院務會議形式確認申報名單後,由各學院/部門報科研處匯總。
1、完整項目名稱
2、項目所屬部門
3、項目主持人及團隊成員
4、項目類別(研究/出版/研討會/社區項目(需報上類別)),各類項目須另附不超過1000字之項目(研究/出版/研討會/社區項目)意義,對國家、特區、城大的發展之意義闡述以及預期成果概述(視為承諾性指標,請務實填報),以便校領導審核。
5、擬申請金額(可參照申請章程中各項目可申請金額區間)
6、經驗列表 ( 為提高獲批率需在系統內填寫大學各類活動經驗列表,謹請填寫2024至2025年6月期間舉行過研究/出版/研討會/社區活動,校內/校外各資助單位活動均可)
以上提交的資料(除第6項外) , 其餘均需中英對照, 以便科研專責小組審查, 謝謝。
謹請注意:
“交流項目"申報意向請擲還至全球事務處(oga@cityu.edu.mo)。
申請數量 : 內地及港台交流10項,國際交流5項 ; 執行期: 2026 年1 月1 至12 月31 日完成。
資助上限:香港/廣東省以內 3天,上限30人;國內(廣東省以外)/台灣地區5天,上限30人;東南亞國家/亞洲其他國家 5天,上限20人;亞洲以外國家7天,上限20人
注:每個項目的最低參與人數要求:10 人且需為澳門居民(永久和非永久)(參與會議或應邀出席會議的項目除外)。受資助者當年所有受資助交流活動的參與者重複率不可超過20%。申請者/參與者須承擔資助範圍的實際開支不少於30%
科研管理處
2025年7月2日